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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山东省教育厅关于高等院校管理服务类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专项治理行动的相关通知(附件2、附件3)转发如下,请按要求填写《教育移动应用自查情况表》(附件1),并于12月19日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nic@qfnu.edu.cn
联系人:张超 0537-4456089 张学诚 0633-3980385
网络信息中心
2019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