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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教育部第二批“人工智能+高等教育”典型应用场景案例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08日 09:41 点击次数:[]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教育部第二批“人工智能+高等教育”典型应用场景案例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现就做好我校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学校各行政部门、各学院

二、征集内容

本科高校,征集并遴选一批使用人工智能技术赋能教育教学,成效显著、可复制推广的典型应用场景案例。主要征集方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场景。

(一)智能助教:利用人工智能技术辅助教师进行教研备课、辅导答疑、学习分析等,帮助教师优化教学方法,提高备课效率,了解学生学习情况,根据学生的学习进度实施个性化教学。

(二)智能助学:如语言陪练、编程助手、智能学伴等,利用AI技术为学生提供实时互动的伴随式学习支持,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

(三)智能助管: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开展教学质量管理、智能决策支持等,分析师生数据,优化教学资源配置,为教学质量提供评估和改进建议,支撑高校的管理决策。

(四)智能助研:利用人工智能技术辅助科学研究,在前沿文献分析、科研数据处理、实验设计优化等方面发挥关键作用,推动科研工作的智能化和高效化。

(五)其他创新场景:其他利用人工智能技术赋能高校教育教学的场景。

三、报送要求

案例应具有创新性、示范性和可推广性,能充分体现人工智能在高等教育领域的应用价值。

申报案例应在实际运用中取得显著效果,并具备一定的影响力和社会认可度。

申报单位填写需填写《“人工智能+高等教育”典型应用场景案例申报书》(附件1),录制3分钟以内案例展示视频(视频格式仅限MP4格式)。申报材料要求描述详实、重点突出、表述准确、逻辑性强。申报主体需提交详细的案例描述、实施效果证明和推广计划等相关材料。

四、遴选推荐

学校对各单位上报案例组织开展遴选工作,坚持“优中选优”的原则,遴选1个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上最具有代表性、前瞻性且能够产生积极影响的教育实践案例向教育厅推荐,教育厅根据限额择优向教育部推荐。

五、申报方式

填写《“人工智能+高等教育”典型应用场景案例申报书》(附件1)(文件格式Word),录制3分钟以内案例展示视频(视频格式仅限MP4格式)。

Word版文件和展示视频通过发送电子邮箱:nic@qfnu.edu.cn

申报工作联系人:诸葛涛,电话:0537-8933781。

申报截止时间7月12日

网络信息中心

2024年7月8日

  • 附件【附件1.pdf】已下载